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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30条改革措施之五至十-金沙1005
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从5个方面提出了30项改革措施、持续优化税收环境,提升税政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5. 精简涉税资料报送
清理纳锐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2018年年底前精简四分之一以上。
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
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减少小微企业报表报送次数。
推动涉税资料电子化,减少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
6. 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
按照属地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理转变的要求,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简并整合日常事务性管理事项,健全完善税源管理的衔接机制和配套制度,税收管理员主要做好以风险应对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实现管理方式转型。
7. 全面推行实名办税
建立健全实名办税制度,按照企业类型、涉税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实名信息采集范围。
推行国税局、地税局实名信息双方互认,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多处使用。
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并相关附报资料,优化办税流程,加强信用管理,防范领用、代开发票等各类涉税风险。
8. 推进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
打通省际之间、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横向通道,建立税务系统内部追逃清单,加强异常普通发票、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风险信息交换,推进非正常户、d级信用户、涉嫌骗税和虚开发票纳税人等风险情报信息共享,提升跨区域风险监控能力。
9. 建立信用动态监管方式
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缩短评价周期。
以推行实名办税为契机,归集办税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办税人员涉税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个人信用与企业信用之间的联动。
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健全动态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
10. 优化征管资源配置
各地税务机关建立与制度改革和业务创新相配套的岗责体系,明确各部门间的专业化分工关系,优化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强化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做好前后台职责分工衔接,实现征管资源集约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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