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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硬核!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来啦!上海税务多项服务举措快来关注-金沙1005
便 民 春 风
三月春风暖,便民润心田。小伙伴们,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跟着春天的脚步来啦!今年春风行动有哪些硬核举措?
上海税务围绕税务总局行动任务,紧扣“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按照“四力”要求,共推出4类16项85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全力做到三个“相结合”, 进一步创响特色鲜明的纳税服务品牌,给纳税人和缴费人带来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四力”
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
“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
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
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
“三结合”
支持抗击疫情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
增进办税便利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 “放管服”改革相结合
回应社会关切与服务国家大局相结合
一 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01
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防护物资生产企业。
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
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
02
切实落实延期申报、
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合理调整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03
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04
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
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
不断优化和拓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服务。
充分运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站、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
二 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05
加强政策和服务效应分析
做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运用税收数据分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06
精准对接重点企业需求
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做好“点对点”跟踪服务工作。
持续完善税企直连平台。
提升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服务层级。
07
着力优化小微企业服务
推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
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
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
三 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08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落实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健全绿色税制体系。
09
加强区域协调发展
研究和落实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税收措施。
完善税收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征管和服务措施。
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长三角地区跨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在全市逐步推广。
10
更好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为“一带一路”国家税务官员提供在线培训。
加大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国际产能合作重点国家的税收协定谈签力度,避免或消除双重征税。
着力优化“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巩固服务“走出去”特色品牌。
11
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和服务外资发展
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
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措施。
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
四 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2
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做好迎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扎实开展好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推进和落实税务服务“好差评”、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等制度和文件。
对外发布本市税收服务承诺。
完善上海税收营商环境评测师和特邀观察员工作机制。
13
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推进税(费)综合申报。
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
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
研究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
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
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
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
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
丰富多元缴费渠道。
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
进一步深化房地产交易业务联办服务改革。
升级纳税服务智慧分析平台。
积极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共治”工作。
14
优化发票服务
对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拓展升级,对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
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
自2020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15
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建立和完善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工作机制。
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代开发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行为。
16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注重多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案头风险分析;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
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2020年,上海税务将深入推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地生根,持续打造税务系统优质服务品牌,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文章来源:上海税务